一、提交申请前,请详细阅读《东莞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》。 二、本系统受理范围为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相关政府信息的申请,不受理咨询、投诉或其他事项。政府部门和公用企事业单位请勿通过本系统查询文件资料,以免影响公众申请办理工作。 三、依申请公开办理需要一定流程,建议您在填写表格前,先通过本网站的文件搜索引擎进行检索查询,确无所需内容再提交申请。 四、请对申请内容进行详细描述,并按内容所涉部门选择受理单位,以减少补充说明和转交环节。 五、申请人向市政府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注册登记、税费缴纳、社会保障等方面政府信息时,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或证明文件,当面向市政府提交书面申请,网上申请暂不予以受理。 六、提交申请时,请填写真实的姓名、单位、证件号码、联系方式等资料,以便受理单位在15个工作日内联系答复。 七、受理单位提供的仅限原始信息,不提供信息的加工统计和研究分析。 |